机关各党支部:
为全面了解机关各党支部基层党建工作开展实际情况,机关党委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督查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督查对象
机关各党支部
二、时间安排
9月26日-9月30日
三、督查方式
以党支部自查、机关党委督查为主,视实际情况采取现场察看、听取汇报、座谈交流等方式。
其中,党支部自查主要围绕今年学校及机关党委重点工作部署,结合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全面自我检查。
四、督查要点
1.党组织建设情况。党支部班子是否配备齐全、分工明确;党支部设置是否合理;党支部规模是否合理。
2.党组织和党员基础信息维护情况。党员台账是否完整准确;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是否清楚。
3.“三会一课”“主题党日”制度执行情况。是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和支委会,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,党员领导干部、支部书记是否落实给党员讲党课制度;是否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。
4.党员发展转正情况。对高知识群体党员发展是否认真谋划,精心培育;党员发展、转正程序是否规范,手续是否完备,档案是否完整。
5.党建工作保障情况。党员党费是否按标准每月及时上缴;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是否规范合理。
五、有关要求
1.认真开展自查。各党支部根据督查重点内容,认真开展自查,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,查摆短板不足力促提质增效。
2.严格调研督查。机关党委要以督查掌握机关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第一手资料,以督查督促各党支部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,抓好学习教育,防止搞形式、走过场。督查工作中发现的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,要及时加以宣传推广。
3.推动整改落实。要坚持问题导向,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,及时研究解决,有效传导压力,要将本次督查,作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一次全面的自我检验,以督查实效持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开展。
联系人:黄翔 联系方式:0572-2116277
机关党委
2022年9月23日